李潼1978年開始寫作,文體類別包含兒童文學、散文、小說、新詩、歌詞等。
在李潼的青春年少,受當時楊弦,李雙澤唱自己的歌謠論調鼓舞,在校園民歌時代勤於歌詞創作,以本名賴西安發表了許多作品。
其中〈廟會〉、〈月琴〉、〈散場電影〉最為膾炙人口,總共創作了七十多首歌詞,成為台灣民歌時期的推手之一。
李潼從「唱自己的歌」到「寫自己的故事」。李潼從兒童文學出發,也寫成人文學,得過小說獎,其作品熱忱的要將生命的活力帶到世人眼前。
李潼的成人文學,穿梭在兒童文學之間,依然精彩,所以說他是左右開弓的作家一點都不為過。
李潼認為作家的養成,具有那通過緩慢的物理和化學變化的成份居多,作家的涵養也是在林林總總的素材中,再經提煉、加工而產出作品,李潼認真且嚴肅的看待作家這份職業,為文壇帶來許多重要的印記,常常也會自我解嘲,盼望自己的作品,除了多少帶給讀者閱讀的興趣外,作家自己能保有一分清醒一點氣味,雙方各取所需,自得其樂,也好。